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51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布置和落实工作 。 一、请各地、各校仔细研读《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51号)文件(见附件1),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二、各县(市、区)根据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任务分配数量表(见附件2),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开设学校空间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之江汇(网址:https://www.zjer.cn)活动专栏的申报页面完成建设内容登记。各空间建设与应用项目负责人请于10月15日前,通过活动专栏完成相关应用案例成果材料上传。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成果案例进行遴选,根据活动分配名额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将部分优质成果纳入2024年按用付费、出版或推荐发表。凡被录用类别为省级优秀(精品)资源或合格的空间建设作品,市教育技术中心将分别认定为温州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一等奖、二等奖,并发放证书,同时将根据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区域。 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609881。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各县市区分配数量.docx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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